关于举办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

2015年09月27日  点击:[]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,学校党校决定举办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学员条件和程序

1.学员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素质高,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,能自觉遵守党校规定,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,且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2.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。由本人申请,团组织推优后,报学校党校审定。

3.2015级新生党员。

二、培训名额分配(见附表)

党校根据各学院总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,各单位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参加培训学员。本期培训计划410人,教工计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后报校党校。

三、授课具体安排

授课时间从10月21日开始,11月25日结束。

四、培训组织与管理

成立2个培训班,班主任由组织部工作人员担任,班长由各学院参加培训的学员中选定担任。

湖西校区:研究生部、机电学院、电信学院、计算机学院、动力学院、土木学院、水环学院、理学院、外语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。

湖东校区:勘测学院、建设学院、管理学院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1.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和标准选定学员,学员上课需要带学员手册,并按指定位置就座。

2.各单位要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提前进行一次教育,提出要求,加强培训期间的管理,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由党校和学员所在学院共同负责管理。

3.10月16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和座位图报校党校。

附:党校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分配表。

中共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

2015年9月22日

附件

上一条:关于举办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2015级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培训及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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